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集团公司《廉洁档案管理办法》,每年1月份集中更新、报告上一年度的有关情况要求,现将完善填报廉洁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填报廉洁档案人员范围。机关部室全体人员,教学、教辅单位助理以上管理人员。
二、更新廉洁档案内容。可在2021年11月报送的廉洁档案基础上,只更新个人变化的相关内容。对变更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职务,应更新廉洁档案的人员,及时组织填写。
1.廉洁档案内容有较大变化,特别是附表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次增加了“本人承诺”部分,请注意使用新的表格模板填报。
2.封面的“更新日期”,统一为2022年1月10日。
三、严格廉洁档案管理。各单位、部门的廉洁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实行专柜专放、专人专管,动态更新;并注意个人信息保密。
四、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单位将所属人员廉洁档案电子版、本人手工签名的纸质版(双面打印),于1月6日17点前报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李曰广 电话:81731866
纪检监察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