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师生身边的教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高师生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满意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33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严肃查处、强化问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建章立制”的原则,全面对标上级要求,聚焦8个重点方面内容,通过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督查核查、集中整改、效果评价、总结提升等环节,强化监督制约,做到自查自纠到位、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建章立制到位。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4月12日前)。对专项整治进行整体部署,下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见附件1)
(二)开展自查自纠(4月12日-17日)。各单位、部门围绕8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见附件2),认真查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3)。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于既成事实无法整改的,应当查明原因并视其情节给予问题责任人相关处理。
本阶段工作要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牵头部门汇总于4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迎接实地督查(4月下旬-6月)。青岛市高校工委成立工作组,用一周的时间,依据问题整改台账、线索摸排等情况,通过现场督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院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8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梳理近几年相应工作,列出工作清单,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迎接实地督查。
(四)集中整改(5月-8月)。 各单位部门结合自查问题清单及市高校工委工作组反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整改台账(见附件4),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全面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章立制,完善业务流程,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整改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提升(9月-10月)。省高校工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督查,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牵头部门形成总结报告(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章立制情况以及对加强学院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于10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引导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校园“杜绝腐败、严惩腐败”的浓厚氛围。要完善落实机制。把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结果运用。要敢于动真碰硬,深挖问题根源,坚决杜绝“蜻蜓点水”式整改,把基层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全力推动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正风肃纪,实现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加强协调,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